开展2016-2017第一学期“三优人员”评审
学生处根据《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三好学生、人民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通知》[赣警院学工[2017]9号]开展“三优人员”评审。各系大队按时间节点,上报三好学生、优秀中队学生干部、人民奖学金获评人员(简称“三优人员”)材料,近期将进行评审。
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