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警察学院学生警务化管理实施细则之警务化管理序列
  •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11-24 10:59:19    阅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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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学院执委会的办事机构为学生处,学生处为规范称呼,亦为规范简称; 第十二条各系设立学生大队(职教部称学员大队),为各系执委会办事机构,规范称呼为X系学生大队。

    (一)  学生大队管理序列

    侦查系学生大队为学生一大队;治安系学生大队为学生二大队;刑事科学技术系学生大队为学生三大队;法律系学生大队为学生四大队;交通管理系学生大队为学生五大队;人文与管理系学生大队为学生六大队;安全管理系学生大队为学生七大队;体育系学生大队为学生八大队;经侦系学生大队为学生九大队;

    (二)  学生个体管理序列

    学生序列号对应学号,亦是日常管理的个人代号。序列号第一字母X表示学生。

    字母后的两个数字表示入学年份;第三个数字为XX系学生大队的序列号。如侦查系侦查专业学生大队序列号即为1,经侦系学生大队序列号即为9,第四个数字为本系本年级中队排序,第五、六个数字为学生在班级的学号;X121111即表示该生为12 级侦查系1中队11号学生。

    (三)  警衔序列

    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装,配挂学员警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