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警察学院学生警务化管理实施细则之警务化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11-22 10:58:43    阅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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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学生工作实行党委领导,系部分管,学生处(党委学工部)统一组织协调、监督的管理模式。学院成立警务化管理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是推行警务化管理实施的领导机构。

    第四条学生处(党委学工部)主要职责:

    (一)    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中心任务,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    根据形势要求和学生特点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三)    制定完善学生工作各项日常管理制度;

    (四)    决定权限内的学生奖惩;

    (五)    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六)    对全院学生警务化管理和警务活动进行组织监督、考评;

    (七)          负责学生档案、贫困生资助、医疗保险、宿舍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八)    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工作。

    第五条系()在警务化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  加强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带团建,以党建促管理;

    (二)  选配管理本系学工干部;

    (三)  按学生处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要求落实学生警务化管理;

    (四)  决定权限内的学生奖惩。

    第六条学生大队主要职责是:组织、检查、督促各中队开展警务化管理活动;组织中队之间的竞赛和立功创模活动;按学生处要求做好档案管理、贫困生资助、医疗保险、 宿舍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本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的工作。

    第七条学生大队下设警务化管理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大队长任执委会主任, 其成员由各中队长、纪检委员以及挑选出来的学生代表(入党积极分子或学生党员)组成。 其职责是:具体负责对本系警务化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价及建立完善的管理档案。执委会内设办公室,负责警务化管理的数据管理和其他日常工作。

    文本框: 2第八条学生按约50-60人设中队,一个中队为一个教学班,各中队成立以学生中队

    长为核心的队委会,强化民主管理和自我管理。每中队配备一名政治指导员,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队委、团支部开展中队建设。政治指导员由学院选配优秀教职员工担任。

    第九条中队按8-10人下设若干小队,小队是中队的基层组织单位,在警务化管理执行和中队建设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

    第十条按中国共产党党章以及共青团、学生会章程成立学生党群组织,充分发挥各学生党支部、团组织、学生会在警务化管理中的作用。